四川日報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春華)四川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不得在校內開展網絡貸款宣傳和辦理業務;學校應按照招生簡章或者招生廣告的承諾,開設相應課程,開展培訓教學活動,保證培訓教學質量……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四川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行為。《辦法》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實施后,公眾如何選擇正規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學習?首先要看學校是否正規有資質。判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是否正規有資質,可先看辦學許可證,以及辦學許可年限。按照《辦法》,審批機關對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會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年。
然后,不要一次性繳超過3個月費用。如果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一次性收取費用超過3個月或向培訓對象推薦網絡貸款,那一定要提高警惕,并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辦法》規定,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不得在校內開展網絡貸款宣傳和辦理業務。對于培訓對象未完成的培訓課程,有關退費事宜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根據《辦法》,學校需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建立統一的學生電子檔案,完整記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行為表現以及職業技能評價等個人信息。同時,學校需按照招生簡章或者招生廣告的承諾,開設相應課程,開展培訓教學活動,保證培訓教學質量。
(原載2025年8月14日《四川日報》)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