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5月24日電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24日通報,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蘭志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蘭志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家風不正、家教不嚴,執紀違紀、執法犯法。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蘭志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蘭志才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