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五一”小長假期間,對非綿陽籍小型汽車因不熟悉道路在綿陽通行產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綿陽公安交警部門將實行“只警告不處罰”的舉措。
具體包含以下五類輕微交通違法
1
未按規定臨時停車,未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2
未攜帶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經核實確有有效證件的;
3
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放置臨時號牌的;
4
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導致擁堵,在確保安全情況下越實線或在公交專用道專用時間內借道通行的;
5
因不熟悉道路,違反導向車道通行和初次誤入單行線、禁止機動車通行路段的。
對情節輕微、經交通警察現場指出且違法行為人立即糾正的以上五類交通違法行為,綿陽公安交警將以教育為主,不予處罰。
在此,交警也提醒廣大司乘人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湯淞 張郭 綿報融媒記者 劉晏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