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購買的學區房、終身會員健身卡被限制使用、買到假冒空調……遇到這些情況,您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嗎?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看看這些消費典型案例,若遭遇相似情況可這樣維權。
關鍵詞:虛假宣傳
2019年至2020年期間,張某某等人和綿陽市某制造公司簽訂合同,購買其位于綿陽市游仙區某項目的商品房。在銷售過程中,該公司通過展板廣告、銷售人員口頭介紹、發送微信等方式宣傳其房屋屬于學區房。在相關部門對公司虛假宣傳學區房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后,2022年,張某某等130余名買受人起訴到了法院。
綿陽中院審理認為:該制造公司作為案涉房屋出賣方,其虛假宣傳學區房,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作為消費者的買受人明顯存在誤導,應當向買受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最終判決制造公司向每戶買受人賠償損失10000元。
典型意義
為落實房地產調控,均衡教育資源,政府部門多次強調嚴禁炒作學區房。但近年來,在房地產銷售領域,仍有一些房地產企業以及部分房屋中介為促進交易、抬高價格,打著“學區房”的旗號虛假宣傳,引人誤解。購房者在選購房屋的過程中需保持清醒,不要盲目聽信宣傳。
關鍵詞:預付消費
陳某在江油某健身俱樂部辦理了終身會員卡。2022年,該健身俱樂部發布通知,根據通知內容,陳某之前辦理的終身會員只能享受5年鍛煉時間。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陳某起訴到了法院。
江油法院審理認為,預付式消費系消費者與經營者的一種約定,經營者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供約定的服務,消費者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者退還未使用部分的預付款。法院結合侵權糾紛司法實踐,將“終身卡”的服務年限認定為20年,判決健身俱樂部按照未使用年限的比例,向陳某退還未使用的會費。
典型意義
當下社會,預付式消費已經成為了一種常見的消費形式。在超長期限的預付款消費合同中,消費者應綜合評估經營者的經營能力、自身的需求等各方因素,作出消費期限、消費方式等方面的合理選擇,避免經營者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因素導致營業場所關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從而給消費者造成不必要損失。
關鍵詞:假冒商品
2022年7月,小唐在某公司購買了一批格力空調,并由該公司負責安裝。后在安裝過程中,小唐發現該公司提供的格力空調非格力公司生產,遂向三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后經鑒定,商品非正品格力空調。因一直與公司未能就退貨退款事宜協商一致,小唐遂起訴至三臺縣人民法院。
因雙方都有調解意愿,最終達成一致:由被告公司為小唐更換空調,并一次性賠償其損失4萬元。
典型意義
消費者若遇到侵權糾紛,不要怕麻煩,一定要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交易過程中,注意審查生產者、經營者信息和相應資格,同時注意保留收/送貨憑單、定/銷貨單、支付貨款憑證、轉賬明細、購物小票等證據,網絡消費時注意保留交易快照、聊天記錄、快遞單、驗貨視頻等,發生糾紛后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求助。
關鍵詞:快遞保價
今年3月,洪某支付1121元快遞費,通過某物流平臺快遞了一臺高端品牌冰箱并保價2.7萬余元。不料冰箱在運輸過程中損壞。洪某起訴到法院,要求物流公司全額賠償。可物流公司以保價指的是最高賠償限額,只愿意根據快遞的損毀情況賠償5000元。
安州法院審理認為,物流公司和消費者對“保價”的理解存在分歧。但因《快件服務協議》系物流企業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格式合同,故有義務在接受托寄前向消費者主動闡明保價賠償規則。本案中,物流公司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曾做出了提示義務,據此,法院判決物流公司向洪先生支付冰箱賠償款及補發快遞費共計2.8萬余元。
典型意義
保價條款作為一個格式條款,快遞公司應盡到相應的提示說明義務,否則,即使消費者在快遞服務運單上簽字,也不等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在發生寄遞物品損害時,也不能適用保價限制賠償條款。消費者選擇保價時,應當核實好合同條款,并按照貨物實際價值選擇足額保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綿報融媒記者 鄧勇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