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比人更高的山,沒有比腳更長的路。
回顧五年來的檢察工作,這是一場“化轉隸為轉機”的檢察實踐。2018年2月底,全國四級檢察機關反貪、反瀆和預防部門職能、機構及44151名檢察干警全部按時完成轉隸。同年3月,最高檢新一屆院黨組開始履新。
面對“兩反”轉隸、人員減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工作將向何處?五年來,全國20余萬檢察干警以實際行動作答:既切實承擔起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又因應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創新能動履職,在“天下興亡,我有責任”的擔當中深化落實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歷史實踐中寫下濃墨重彩的新篇章。
自我加壓,充分釋放法治紅利
再回首,歲月悠悠。
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了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的需求。為滿足人民群眾的新需求,全面依法治國和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
在這其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其自身的劃時代意義,成為我國刑事司法發展史上不可忽視的重要存在。
2018年10月,刑事訴訟法修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國家立法上正式確立。
隨著這一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發生重大變化,檢察機關在訴訟過程中承擔了更多的主導責任。
責任意味著擔當。檢察機關如何落實好這一主導責任?
“這不僅需要檢察官在法庭上有較強的指控證明犯罪能力,也增加了訴前有效做好證明犯罪和認罪認罰工作的更重職責,更要求檢察官提升整體司法能力,通過辦案促進公正高效司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告訴記者,落實好這一主導責任,檢察機關必須自我加壓,力求突破,更實擔起黨和人民賦予的更重責任。
如何自我加壓,力求突破?
據了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確立之初,在司法實踐中適用并不多,很多地區的適用率僅為20%左右。這樣的適用率顯然無法正常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法治紅利”。
2019年8月,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會議上提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
為何定為70%?最高檢黨組明確回答:這是基于我國刑事案件結構和司法實踐而提出的合理目標要求。當前我國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比例達80%以上,且呈上升趨勢,這類案件絕大多數是被告人認罪的案件,對這部分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程序分流,是制度設計初衷之一,也符合刑事司法簡案快辦、難案精辦的總體趨勢。
如今,在檢察機關與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檢察機關辦理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占比達85%以上。
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穩定保持在較高水平時,與此成正比的,是檢察干警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
“蘇州市檢察院專門作過一個評估,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后,檢察官的工作量大幅度上升,辦理普通案件至少增加40%工作量,辦理復雜疑難案件增加一倍甚至數倍的工作量。”江蘇省蘇州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楊詩文告訴記者。
為什么會增加如此多的工作量?苗生明告訴記者,認罪認罰案件中檢察機關承載了大部分實質性的訴訟工作,大部分案件制度適用在檢察機關,最為關鍵的量刑具結在檢察環節,法官對檢察官的量刑建議“一般應當采納”,因此,工作量不可能不增加。
以往,檢察官只要做好閱卷、提訊等基礎工作,把案件訴出去就認為基本完成任務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以書面審查案卷材料為主,除法律要求提訊犯罪嫌疑人外,幾乎沒有調查核實證據、自行補充偵查的工作。
如今,檢察官既要主動開展認罪認罰教育,促進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悔罪服法;還要主動與律師溝通,聽取意見,積極開展量刑溝通協商;要針對犯罪具體情形審慎考量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還要積極做好被害人工作,讓被害人能認同、可接受。
“雖然工作量增加了,但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檢察官深入細致的釋法說理,對事實和法律的認識也更加深入,這對于構建良性的司法環境大有裨益。”楊詩文說,這也激勵他們,再苦再累都要把好制度落實到位、做到極致。
記者了解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實施和穩定適用以來,被告人上訴率、刑事案件申訴率逐年大幅下降,當事人刑事和解率逐年上升。
兩組數據,一降一升,說明了什么?
“表明絕大多數被告人是在認罪悔罪狀態下接受審判、服從判決、服刑改造進而回歸社會的,也表明被害人的權益因為制度的適用,得到更好保護。”苗生明告訴記者,司法實踐已經證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加快了案件審判流程,提高了審判效率,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吳鋒律師認為,這一制度無論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是被害人的合法權益都實現了保障,雖然實踐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相信隨著制度的不斷優化,其維護社會和諧、彰顯公平正義的法治內核必將迸發出更強勁的生命力。
履行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主導責任,只是檢察機關自我加壓強化法律監督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開展羈押聽證、開展不起訴聽證、創新深化巡回檢察制度等工作都彰顯了檢察機關通過不斷自我加壓充分釋放“法治紅利”的責任與擔當。
能動履職,聚心力于“國之大者”
如果說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等方面自我加壓,是為在既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框架內充分釋放“法治紅利”,那么,在公益訴訟等領域的不懈探索,則彰顯出檢察機關以能動司法服務“國之大者”、助推法治現代化的不懈努力。
時間再次回到2018年。這一年的7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準設立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自此以后,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進入專業化專門化的嶄新發展階段。
作為一項新制度,檢察公益訴訟的發展離不開“創新”二字。可創新的背后,又寫滿了艱辛。
“萬事開頭難。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沒有先例可循,我們前進的每一步,都要付出更多努力。”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告訴記者,自該制度實施以來,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探索公益訴訟適用的案件范圍。
起初,公益訴訟法定辦案領域只有四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然而,面對眾多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公共利益的行為,檢察公益訴訟是否囿于法定辦案領域而撒手不管呢?
“檢察公益訴訟制度設立的初衷就是為了彌補司法監管在行政違法侵害公共利益方面的治理漏洞,有效發揮司法在監督行政、維護公益方面的治理效能,其實質就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胡衛列告訴記者,秉持這一初衷,檢察機關在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的基礎上,不斷拓展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
公益訴訟的制度價值和實踐成效得到了立法機關的肯定認同,多部法律增加了檢察公益訴訟的條款。如今,公益訴訟的辦案領域已經從原先的四大法定辦案領域,逐步拓展到包括英烈保護、未成年人保護、安全生產等在內的“4+9”領域,且正在向無障礙環境建設、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等新領域拓展,呈現出“4+N”的開放態勢。
辦案領域拓展了,辦案質效如何呢?
“公共利益歸根結底是人民的利益,面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問題,我們必須主動加壓去解決且要解決好,真正做到以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實效守護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胡衛列堅定表示。
當面對辦案實踐中出現操作性規范不足的問題時,最高檢會同最高法聯合印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夯實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的基礎。
當發現制度全面推開初期省級以上檢察院直接辦案較少的問題時,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不斷加大自辦案件力度,萬峰湖專案、南四湖專案等的辦理,推動了一系列重大公益受損問題得到解決。
當發現公益保護協作不足的問題時,檢察機關不斷加強跨部門合作機制,努力在更廣范圍內加強溝通協作。比如,最高檢與生態環境部等九部委會簽《關于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與中央網信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0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的意見》,等等。
從一個具體的案例,或許能更具象地讀懂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在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中發揮的作用。
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曾辦理一起“藥品說明書適老化改造”公益訴訟案件。該院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大部分藥品說明書字小如螞蟻,無法供老年人清楚閱讀。這樣的說明書是否會給用藥頻繁的老年人群體帶來不便呢?帶著問題,檢察官開展了一系列走訪調研活動:前往藥店、藥監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藥企等走訪調研,向眼科專家咨詢專業指導,對轄區群眾進行問卷調查,咨詢印刷行業意見……調研發現,藥品說明書字小如螞蟻的問題,長久以來飽受詬病。最后,該院通過召開公益訴訟案件聽證會,市區兩級院一體化辦案,向相關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
如今,連云港市已有三家藥企對三種藥品的說明書進行放大、加粗的適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更好地閱讀,受到了老年人群體的一致贊譽。
五年來,檢察公益訴訟制度以“創新”之姿走出了公益司法保護的“中國步伐”,辦案量也從2018年的11.3萬件,增長到2022年的19.5萬件。
近年來,檢察機關創新能動履職的舉措又何止檢察公益訴訟制度一種——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成立專門機構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運用檢察建議推進訴源治理等等舉措聚心力于“國之大者”。主動迎接挑戰、積極能動履職,雖說給自己增加了巨大工作壓力,但正是通過這些“自選動作”,檢察機關以扎扎實實的付出,畫出了社會和諧更大同心圓。
枝葉關情,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
當社會各界正在熱烈討論檢察機關“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之時,檢察機關內部的一項新舉措——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再次讓社會各界矚目。
“接收群眾控告申訴,及時回復辦理情況,本是基本要求,但受限于工作力量不足等多方面原因,過去檢察機關接收的群眾來信,不少未能及時予以回復。”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告訴記者,面對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新要求新期待,2019年,最高檢黨組適時提出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要求認真對待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封來信、每一次來訪,能認真到什么程度,就認真到什么程度。
自此,全國四級檢察機關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加強信息化建設、強化督導檢查、定期開展“回頭看”等,做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
如今,四年過去了,這項制度推行得如何?
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自行接收、接待群眾信訪共77.7萬件,同比下降13.2%。其中,重復信訪23萬件,同比下降14.1%。
信訪總量、重復信訪量的雙下降,說明了什么?
“不僅僅是2022年,近四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信訪總量、重復信訪量連續下降,真實地呈現了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在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上的強大生命力。”徐向春告訴記者,檢察機關信訪秩序整體不斷向好,信訪法治化的觀念也更加深入人心。
鞏固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檢察機關還打出了一系列組合拳:深入推進院領導包案、重復信訪治理、公開聽證、司法救助等重點工作,全力推動信訪矛盾實質性化解。
以公開聽證為例,在案件辦理和信訪接待處理中,檢察機關積極通過開展公開聽證,促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據了解,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控申檢察部門共開展公開聽證案件2.7萬余件,以群眾看得見、聽得懂、可感受的方式,促進案結事了人和。
“舉行公開聽證,可以讓信訪人充分表達訴求,也可以讓辦案人員全方位展示辦案過程和相關證據,請第三方聽證員作評斷,讓公平正義不僅僅停留在法律條文、冷冰冰的字面上,而是走進人民群眾的心里。”江西省檢察院第十檢察部主任張詩美多次主持召開公開聽證會,也多次見證了公開聽證會在化解當事人“法結、心結、情結”中的作用。
她曾就一起刑事申訴案件舉行公開聽證。該案中,申訴人李某母親被人殺害。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故意殺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無法達到起訴標準,不符合起訴條件,對犯罪嫌疑人作存疑不起訴處理。申訴人不理解,認為犯罪嫌疑人已經供述殺人事實,為什么不能認定其實施了故意殺人犯罪,遂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
對此,檢察機關主動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偵查人員、鑒定人員接受交叉詢問,將事實證據擺出來,將證據裁判規則講出來,接受各方監督。最后,聽證員一致認為檢察機關作不起訴決定堅持了客觀公正立場,符合法律規定,申訴人也接受和認可,并息訴息訪。
“在我省絕大部分市級院和縣級院中,控申、案管、政策研究等部門是合并辦公的,從事控申工作的人員大都是‘身兼數職’,但隨著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的不斷深化落實,控申部門工作量成倍增加,接收、辦理、回復答復信訪件,開展司法救助,舉行公開聽證等工作都需要我們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張詩美告訴記者,雖然自身工作量增加了,但當看到申訴人決定息訴息訪那一刻時,一切都值得。
人民群眾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不僅是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加強民事執行監督、加大虛假訴訟懲防力度、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這些工作都讓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
曾幾何時,有多少人發出疑問:“檢察院是做什么的?”現如今,這樣的疑問已經不多見了。
“在我看來,產生這樣的變化或許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在于人民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的提升,另一方面在于檢察機關不斷依法能動履職,把檢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人民群眾自然而然就知道檢察院是做什么的。”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平高集團機械制造事業部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胡中輝時常關注檢察工作,多次作為聽證員參與公開聽證會,見證著檢察事業的發展和為民司法的履職擔當。
從來沒有輕而易舉就能做好的工作,更沒有敲鑼打鼓就能干成的事業。新時代檢察工作如何干,是時代出的考卷,也是黨和人民給出的考卷。如何答好這份考卷,不僅考驗著全體檢察人的擔當和智慧,更考驗著久久為功的韌勁和奮斗不息的拼勁。成功之路絕不是沒有困境的坦途,只是前行的人永不停止腳步罷了。既然選擇航向遠方,又何懼風雨兼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檢察機關將無懼風浪,高歌航行。(孫風娟 谷芳卿)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