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2月27日電(記者字強)記者從云南省人大常委會2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將于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共30條,聚焦樹齡在100年以上野生茶樹和栽培型茶樹保護、管理、研究和利用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對古茶樹種質資源、生長管理、環境保護、移植、利用、死亡等全周期科學保護作出規定。
云南是世界茶樹起源地和種質資源多樣性中心,古茶樹資源豐富。據初步調查統計,云南省集中連片分布的古茶樹約有67萬畝、2000萬株。云南省的野生茶樹群落、野生茶樹以及古茶園、古茶樹不僅是茶樹原產地、茶樹馴化和規模化種植發源地的“活化石”,也是未來茶葉發展的重要種質資源庫,是極為珍貴、獨特的生物資源和茶文化資源。
云南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暉說,隨著古樹茶價值的不斷提升,古茶樹資源保護與利用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破壞古茶樹資源的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古茶樹的正常生長和古茶園生態系統,嚴格保護與科學利用形勢十分嚴峻。制定《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旨在引導公眾提升保護古茶樹意識,壓實政府和相關部門保護古茶樹資源的責任,規范古茶樹資源科學管理和合理利用,從源頭上保護和提升古樹茶品質,助推云南茶產業提質增效。
條例明確政府主體責任,對加強規劃、編制保護專項規劃、資源調查登記、保護范圍劃定、保護標志設置、動態監測、生態修復、種質資源保護等作出具體規定。條例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企業依法建立古茶樹種質資源庫、資源圃、繁育基地、基因庫,開展古茶樹種質資源研究利用,培育新優茶樹品種。條例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樹等6種危害古茶樹及其生長環境的行為,同時也禁止境外機構和個人采集或者收購古茶樹籽粒、果實、根、莖、苗、芽、葉、花等種植材料或繁殖材料。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