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合肥2月19日電 (記者田先進)日前,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的決定》,安徽省司法廳會同省委編辦聯合印發《關于做好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審批執法權限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安徽全省范圍有序推進鄉鎮街道賦權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照《安徽省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指導目錄》,按照“基本盤+自選”的要求,積極穩妥做好賦權事項認領承接;要全面梳理縣鄉兩級執法機關機構編制、人員隊伍等情況,結合實際做好綜合執法機構建設;要按照“一鄉一策”辦法,于5月底前制定公布鄉鎮街道審批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配合事項清單,構建鄉鎮街道“一目錄三清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要加強鄉鎮街道承接審批事項業務指導和執法業務培訓;要建立賦權工作跟蹤評估機制,及時收集掌握鄉鎮街道賦權相關情況,適時開展賦權事項運行情況評估。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