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訊 (記者 余建華 通訊員 池麗娟 錢董敏)隨著高速公路“綠色通道”等各種通行費優惠政策的施行,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假冒集裝箱車輛騙取優惠。近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惡意偷逃高速通行費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吳某系12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的實際車主。2021年12月,吳某為享受高速公路集裝箱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明知其所有的12輛車只能辦理普通貨車ETC的情況下,仍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找了“黃牛”,以集裝箱式貨車的名義,在外地為上述12輛車違規辦理集裝箱車ETC。
隨后,吳某利用集裝箱車專用ETC相較普通貨車ETC更優惠的通行價格政策,在浙江省內(途經衢州東收費站)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僅半年不到的時間,吳某所有的12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披著“集裝箱貨車的外衣”,累計偷逃高速通行費269782元。
2022年6月,衢州高速公路出口稽查人員發現,有多輛半掛車存在車輛實際外觀與ETC注冊信息不符的情況,可能存在“冒充集裝箱車輛”偷逃高速通行費的嫌疑。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快速鎖定車主吳某。案發后,吳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并退出全部非法獲利。
衢江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其犯罪事實、悔罪表現等,遂作出如上判決。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