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四川省將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成都的“跨省通辦”怎么辦?外省戶口需準備哪些材料?5月28日,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下月起,外省戶口及省內其他市州婚姻登記當事人,雙方可憑一方居住證、雙方戶口簿以及身份證,到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跨省通辦”
可辦結婚和離婚登記
據了解,四川省作為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地區,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這一舉措,減少了群眾“往返跑”“多地跑”的麻煩,方便了群眾就近自主辦理登記,符合簡政放權、便民利民的時代需求。
其中,辦理結婚登記需滿足,男女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成都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需滿足,男女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成都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補領婚姻登記證和涉外、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等業務仍按原方式辦理,不列入“跨省通辦”范圍。
在哪里辦?
經常居住地區(市、縣)婚姻登記處
“比如一個戶籍為河北省石家莊市,但具有成都市武侯區居住證的外來人員,按照之前的規定,只能在戶籍地河北省石家莊辦理婚姻登記,但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后,他就既可以選擇回戶籍地河北省石家莊市辦理登記,也可以在居住證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區辦理婚姻登記。”據成都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這兩位登記人,由于居住證所在地為武侯區,所以他們只能在武侯區婚姻登記處辦理,不能去成都的其他區(市)縣婚姻登記處辦理。
目前,當事人可提前通過天府市民云“成都婚事通”網絡平臺、“成都民政”官方微信公眾號、各區(市)縣婚姻登記機關業務電話等途徑進行預約辦理婚姻登記服務。
婚姻登記
需要準備的證件和資料
結婚登記材料:
1.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3.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4.經常居住地居住證。
離婚登記材料:
1.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3.本人的結婚證;
4.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經常居住地居住證;
6.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