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搞快辦理!”記者近日從市稅務局了解到,單位2020年度有代扣代繳稅款的,財務人員可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30日前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完成上一年度的手續費確認及申請退付工作。
消息一出,不少人關心“這個手續費是退給誰的”“退付多少呢”“財務人員辦理退付,稅務局退給單位的,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等。”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說,根據相關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
如何操作申請辦理退付?第一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從界面左側菜單欄“代扣代繳”子目錄下進入【退付手續費核對】;
第二步:點擊【獲取結報單】,等系統自動查詢出2020年1月-12月退付手續費信息后,請核對入(退)庫日期、實繳(退)金額數據是否準確,勾選對應電子稅票前的小方框后,點擊“下一步”確認結報單;
第三步:核對結報單總金額后,點擊【申請退庫】,系統會彈出“代扣代繳手續費退費申請”并要求確認,請依次選擇“開戶銀行”、“銀行賬號”、“開戶銀行網點”,并填寫收款人名稱后,點擊【提交】。
“完成以上操作后,系統將推送至稅務機關審核,可在客戶端‘退付手續費核對’模塊查看申請狀態,等待審核完成后,即可返還對應的手續費。”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說,辦稅人員發現退費申請有誤時,申請狀態為“審核中”可撤銷申請,點擊“撤銷申請”則會撤銷退費申請,撤銷后可以繼續核對,如已審核完成,需前往辦稅服務廳處理。
稅務人員提醒,為確保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于2021年3月30日前提交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申請。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黃小芹)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