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一名失信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簡稱“限高令”)乘坐飛機,9月9日,成都天府機場公安發現該被執行人后,立即將其控制。
被執行人聶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江油法院責令在規定時間內向被害人退賠涉案資金。近日,由于聶某未按時履行義務,江油法院執行局向其發出限制消費令,對其依法采取“限高令”措施,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然而,被“限高”的聶某在明知自己不得有乘坐飛機等高消費行為的情況下,卻心存僥幸、鋌而走險,通過“其他渠道”購買機票違規乘機。
聶某沒想到的是,公安機關與法院建立了信息共享和緊急響應機制。9月9日,成都天府機場公安發現聶某的違規行為后,立即將其控制,并與成都雙流法院取得聯系。雙流法院又緊急聯系了江油法院。收到消息后,江油法院迅速啟動緊急處理程序,派出干警趕赴現場對聶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當日將其送至江油市拘留所。
法官提醒: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限高令”絕非一紙空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任何不愿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逃避或規避人民法院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記者 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