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5月21日,文化和旅游廳、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規范全省旅游購物市場秩序的十五條措施》,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切實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游客在川游得舒心、游得安逸。
據文化和旅游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十五條措施》主要包括持續整治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帶來的強迫購物等突出問題、嚴格規范導游執業行為、加強旅游商品經營主體監管、切實維護旅游購物者權益、加強旅游購物市場綜合監管五大方面,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明確處理辦法。
對于存在擅自增加旅游購物項目,擅自改變旅游行程或中止導游活動,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并納入失信旅游從業人員重點監管名單。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
同時健全旅游商品無理由退貨制度,倡導鼓勵逐步實行旅游商品線下“7天無理由退貨”;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旅游商品,嚴格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敦促經營者切實履行退換貨等售后責任。(原載2024年5月23日《四川日報》)(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夢琳)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