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司法之力服務保障全面振興
遼寧高院修訂完善30條服務措施
人民法院報訊 (記者 黃艷輝 嚴怡娜)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修訂完善“服務保障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30條司法服務措施”,更新審判理念,統一裁判標準,提升審判質效,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在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遼寧法院去年對47。4萬件涉企案件實行生產經營影響評估,盤活資產947。17億元,將司法行為對生產經營的影響降至最低,讓經營主體吃下“定心丸”。今年,遼寧法院將升級開展以涉企案件生產經營影響評估機制為牽引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1+7”專項行動,深化涉企司法服務,對案件的特點與風險及時總結,加強司法引導,并探索建立具有遼寧特色的行政爭議化解平臺,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特別注意依法審理醫療健康服務、文化旅游體育服務糾紛案件,促進現代服務業健康發展。
在服務保障科技創新方面,要求依法妥善審理涉新技術、新業態等案件,助力推動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同時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助力完善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功能,支持保障生產性服務業和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實現創新發展。
在助力區域協調發展方面,今年繼續大力優化調整人民法庭布局,因地制宜設立金融、能源、旅游等專業或特色法庭,精準對接多元化司法需求,為遼寧與其他省市探索“飛地經濟”“園中園”等共建模式提供服務支持。目前在全省297個人民法庭中,有開展專業化審判的綜合法庭36個,在特色產業和新業態集中地區建設“特色法庭”11個。
在著力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要求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藍天碧水凈土;依法審理涉碳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促進清潔能源強省建設;妥善審理冰雪經濟案件,為遼寧舉辦好第十五屆全國冬運會提供司法支持。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