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2024年農歷春節期間(2月9日至2月17日),非綿陽籍的7座以下(含7座)非營運小客車駕駛人,因不熟悉道路狀況在綿陽產生的輕微交通違法,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實行“只警告不處罰”的舉措。
具體包含以下六類輕微交通違法:
1、未按規定臨時停車,未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2、未攜帶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經核實確有有效證件的;
3、因不熟悉道路,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4、因不熟悉道路,違反導向車道通行和初次誤入單行線、禁止機動車通行路段的;
5、因不熟悉道路,違反禁左通行指示標志的;
6、因不熟悉道路,在道路交叉口壓越實線的。
對情節輕微、經交通警察現場指出且違法行為人立即糾正的以上六類交通違法行為,綿陽公安交警將以教育警告為主、不予處罰。
(唐超 湯淞 涪江觀察記者 劉晏男 文/圖)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