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茍仲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主管體育系統近6年
任期內經歷三屆奧運會大賽
公開資料顯示,茍仲文生于1957年6月,早期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工作,歷任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副部長等職。2008年,茍仲文調任北京市副市長。任該職5年后,于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同時兼任北京市委黨校校長、北京行政學院院長。
2016年4月,茍仲文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半年后調任國家體育總局,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任期內經歷了2018年平昌冬奧會、2020年東京奧運會、2022年北京冬奧會等大賽。2022年7月,其不再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后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直至2024年5月,茍仲文任上被查。
記者注意到,在茍仲文任期內,國家體育總局曾收到過中央巡視組的巡視意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國家體育總局黨組進行了巡視。同年7月24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家體育總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情況,茍仲文主持反饋大會并就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表態講話。
曾因國足成績不好“作檢討”
記者注意到,茍仲文在國家體育總局工作期間,還曾因國足成績不好“作檢討”。
2019年兩會期間,茍仲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中國足球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我們也很著急,應該說我們工作沒有做好,這里面的原因跟我們足球管理體制機制頑疾有關系。但是,我覺得根本原因還是在于我們沒有很好地落實《中國足球改革與發展總體方案》,這個方案里把中國足球的未來和當下都講得很清楚了,我們在落實上還有很大的差距。
“同時,我們在發展足球上,不免有一些形式主義,也有一些急功近利的情況在,所以造成有些方面大家都不滿意。”茍仲文說。
嚴重破壞體育系統政治生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2月12日消息,茍仲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茍仲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體育系統的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簽批大額資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搞權色交易;在體育項目建設或收購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茍仲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茍仲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