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坪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我國憲法的地位是什么?現行憲法是哪一年頒布的?現行憲法包括哪些方面內容?一起來學習。
我國憲法的地位是什么?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現行憲法是哪一年頒布的?
新中國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過四部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并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我國現行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
現行憲法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我國現行憲法現在共有1個序言、4章、143條。其結構為:序言,共13個自然段;第一章“總綱”,共32條;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共24條;第三章“國家機構”,分為8節,共84條;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共3條。
有權修改憲法的主體是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修改憲法和監督憲法的實施。
憲法由誰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憲法的修改需要多少人表決通過?
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憲法規定,國家機構實行什么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進行憲法宣誓嗎?
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憲法對公共財產及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