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餡餅”變“陷阱” 0首付購車又有人踩坑了
律師提醒:保管好手機,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謹慎使用
今年6月,潮新聞·錢江晚報接到一起“租車變成購車”的投訴。在記者的協調下,事情得到圓滿解決。沒想到,最近又有人遭遇了類似的騙局。
近日,馬青(化名)向記者發來投訴,他本來想找一份開網約車的工作,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0首付的方式到杭州“買”了一輛車。當時銷售人員承諾每月保底收入12000元,且隨時可以退車。如今,出行公司已經人去樓空,他卻背上了10多萬元的貸款。
馬青曾經以為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如今看來是一個巨大的陷阱。
本想找網約車司機工作
沒想到貸款“買”了輛車
今年5月,將近50歲的馬青從老家麗水青田來到溫州,想找一份工作。5月27日,他收到了一條急招司機的微信,月保底收入有12000元。
馬青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應聘司機要求58歲以內,只要有駕照,沒有酒駕、犯罪記錄就行。工作內容是溫州、杭州、臺州間長短途人員接送,一天工作8~10個小時。
因為學歷不高,馬青到溫州后找工作并不容易,看到這則招聘啟事要求低、薪資高,一下子就心動了,馬上聯系了上面的電話。
6月1日,馬青應約來到位于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伍優出行。銷售人員告訴他,找工作要先查征信,“他把我的手機拿過去操作了幾分鐘,還用手機給我刷了兩次臉,說我的征信還不錯,符合應聘條件。”
馬青后來才知道,銷售人員用他的手機不僅查了征信,而且還以他的名義辦理了購車貸款。
但在當時銷售人員的口中,馬青每個月只要付3051.22元租金,就能開上網約車,而且隨時都可以退車。隨后,他跟伍優出行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內容很多,在他們的一再催促之下我簽了字。簽完之后,他們就把兩份合同全部收走了,也不讓拍照。”
6月3日早上8點多,伍優出行的工作人員帶著馬青從溫州到杭州上城區杭海路上的一家門店提車。“下午1點多到的,一直等到5點鐘才把車給我,說是在辦手續。”當天晚上,馬青把一輛全新的奇瑞艾瑞澤e 406KM 出行版開回了溫州,“我沒付一分錢就拿了一輛新車,還以為攤上大便宜了,沒想到卻是一系列麻煩的開始。”馬青后悔地說。
公司關門聯系不上
“餡餅”變“陷阱”
拿到車后,馬青就在伍優出行工作人員的提示下,買了5000多元的保險還上了車牌,保險費用由對方支付。
“我當時也有懷疑,為什么行駛證上是我的名字,那這車不就是我的嗎?但因為一直沒付過什么錢,就沒有在意。”
6月14日起,馬青開始了早出晚歸的網約車司機生活。“早上六點出車,要到晚上八九點才能回家,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這段時間生意一直都不好,一天最多只能賺兩三百元,跟他們承諾的六七百元差太多了。”
馬青去詢問工作人員,對方稱因為他是新手,多開一段時間會好的。不過,一個多月后,馬青每天的流水也沒有超過400元。
7月5日,馬青收到了銀行發來的代扣款提醒,要求他繳納3051.22元的汽車金融業務代扣款。“我看跟之前說的租金金額是一樣的,就把錢存進去繳納了。”
后來,馬青開車路上出了一次事故,就把車送到4S店維修。當售后人員要查看購車發票時,馬青才想起來,除了行駛證,他沒有車輛的其他證明材料。多次索要之后,伍優出行工作人員才發來了購車發票的照片。
9月初,馬青見收入一直不見漲,就想要把車退了。但等他來到伍優出行公司時,發現工作人員都換掉了。“他們不承認每月有12000元保底收入的事,讓我去找以前的對接人。后面再去的時候,這家公司已經關門了,一個人也沒有。”
此時,馬青才發現,他徹底進了0首付融資租賃購車的圈套。記者試圖聯系馬青提供的多個業務人員電話,要么以“已經離職了”為由掛斷電話,要么無法接通。
他背上18萬元貸款
律師提醒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經過和貸款公司的多次交涉后,馬青終于從一個貸款app中找到了被誘導簽署的電子貸款合同。
合同內容顯示,他在安徽亳州市英旗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2024款艾瑞澤e 405KM 出行版車型,車輛價格13.5萬元,另外還有1400元的車輛定位安保產品和1.35萬元的裝潢和其他產品,總計14.99萬元,發票由駿程(杭州)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駿程租賃”)開具,已支付1.99萬元首付款。按照合同約定,馬青每月要支付3051.22元租金,共償還60期,貸款總額高達18.3萬元。
記者查詢發現,該款車型廠商指導價15.28萬元,但有五六萬元的優惠,裸車價只要10萬元左右,中間有四五萬元的差價。
值得一提的是,貸款合同風險告知函上面寫明了,當購買車輛或辦理貸款過程中,遇到多種情形可能涉嫌欺詐或者詐騙,提醒貸款人謹慎對待,其中就包括“零首付或低首付可辦理車輛貸款”的情形。
“我的車是在杭州提的,沒到過安徽亳州的奇瑞4S店,也沒付過首付款,車輛的貸款卻在我的名下了。” 馬青無奈地表示。
記者輾轉聯系到駿程租賃以及關聯方杭州云集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以下簡稱“云集汽車”)。云集汽車負責人周先生承認,伍優出行是他們的下游渠道方,現在已聯系不上,他們愿意承擔一定的費用,協助客戶退車。
但在馬青看來,銷售人員是以租車的名義跟他簽訂合同,他在誘導之下被工作人員拿手機辦理了購車貸款,現在自己已經還了三期共計9153元的貸款,剩下的款項理應由杭州云集承擔。
浙江勞動律師事務所郭海晶律師提醒,個人要保管好手機,人臉、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要謹慎使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條款,注意是“租賃”還是“銷售”,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保留完整的合同文本,不要因一時的利益誘惑而掉入合同陷阱。“消費者也要提高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在簽訂合同時要多方咨詢專業人士,不要怕麻煩。”
關于馬青和云集汽車的糾紛,記者將持續關注。(記者 范國飛)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