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崇陽縣公安局27日通報,經調查,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方某故意隱瞞行程,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危險,當地公安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
崇陽縣公安局通報稱,根據崇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3日發布的通報,該縣天城鎮方某(女,36歲)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3月15日,方某乘坐私家車從上海市嘉定區(中風險區)返回崇陽,故意隱瞞行程,未向戶籍地村委會、居住地社區主動報備,未遵守疫情管控要求及時落實集中隔離。方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方某正在醫院住院隔離治療,待隔離治療結束后依法處理。(記者潘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