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綿陽市郵政管理局了解到,國家郵政局1月上旬公布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其中規范了客戶簽收流程,快遞員直接確認收件或未經許可直接放件到快遞箱、智能柜和服務站等行為在以后或被禁止。
1月14日上午,記者在綿陽經開區南星街一家菜鳥驛站內看到,不時有顧客前來取件,工作人員忙著整理、掃碼、出件。油坊街一小區門口,智能快遞箱在不久前撤走,換成了普通儲放架,鄰近一小區的門衛告訴記者:“智能快遞柜放在這好幾年,用的人越來越少。”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第三十二條規定,收件人以簽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認、保存的明示方式確認收到快件。收件人可以指定代收人驗收快件和確認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當面驗收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用戶另行約定快件投遞服務方式和確認收到快件方式。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不久前我的一件快遞就‘被確認簽收’了,在菜鳥驛站問了幾次后才找到。”市民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對《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表示贊成,“把快遞放入智能快遞箱,如果忘記或不方便取件,一天后就要額外收費,很不合理。”
市民陳女士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她說,智能快遞箱放久了就額外收費,有一種被催促的感覺。“快遞公司應該按照客戶的要求送、放快遞。”
隨后,記者就快遞員派件問題采訪了綿陽部分快遞公司。綿陽順豐快遞相關負責人表示,快遞員在送件之前都會先跟客戶電話聯系。快遞的接收和儲放,要看客戶寄遞的產品類型,時效件不會直接放在儲放點;如果是普通件,則按照客戶指令儲放。
“我們在送件前會電話聯系收件人確認情況,未經其允許就簽收屬違規行為。”綿陽韻達快遞相關負責人說。
對此,市郵政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該修訂方案目前還在征求意見階段,待正式實施后,我市將按照省局統一部署,組織宣傳培訓,督促郵政快遞企業嚴格落實。
(綿陽日報社融媒體實習記者 王儻 文/圖)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