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日前,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監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提高招投標活動透明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通知》適用范圍為全市范圍內屬于《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鼓勵項目業主(招標人)提前30日發布招標計劃。招標計劃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業主(招標人)名稱、項目批準文件及文號、主要建設內容、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擬招標時間、合同估算價等招標項目有關內容。
《通知》指出,今后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履行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后,由業主(招標人)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登錄“綿陽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在“招標計劃發布”模塊進行信息填報,生成“綿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并加蓋公章提交審核,通過后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綿陽市)公開發布。
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招標計劃的提前發布,潛在投標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設項目信息更加方便,對進一步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提高招投標活動透明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綿報融媒記者 謝艷)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