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免去
董正紅的綿陽市經濟合作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韋為綿陽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李曉林為綿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李果為綿陽市統計局局長;
陳旭為綿陽市經濟合作局局長;
段光艷為綿陽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免去周捍東的綿陽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
馬翰霖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廖小軍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董小萍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伍靜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兵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鐘明憲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趙均均的綿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
馬翰霖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廖小軍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董小萍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伍靜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兵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鐘明憲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趙均均為綿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永興人民法庭庭長;
馮鳳瓊為綿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
高艷輝的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李成的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顧萬彬的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命
顧萬彬為綿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楊輝為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張俊為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