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網友囤1000片退燒藥全砸手里了”等藥品有關話題引起關注,還有網友說布洛芬過期了還能吃……那么,藥品過期了到底能不能吃?我們應該常備哪些藥物?過期藥品能不能隨意丟棄?對此,記者采訪了綿陽市第三人民醫院藥品調劑科副主任唐文誠、市執業藥師協會秘書長羅芳。
過期藥品能否服用?
答案是肯定不能服用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包裝應當按照規定印有或者貼有標簽并附有說明書,生產日期、有效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注,容易辨識。
“保質期以內,藥品的質量是比較穩定的。而過期藥品的化學成分是不可控的,可能會產生有害物質。”唐文誠解釋,可能存在服用過期藥物且有藥效的情況,可能原因為剛過期藥品效價還沒降為0,少量服用感覺不出來是否有害,但這并不代表服用過期藥品沒有問題,個體差異也會導致服用藥品反應的差異。
家庭應如何儲備藥物?
唐文誠建議,有條件的家庭可以準備家庭藥箱,無基礎疾病者以常規解熱鎮痛藥、跌打損傷藥、外用消毒藥品為主,適量、足夠應急就可。
他還提醒,市民服用藥品時,要注意看說明書,尤其注意禁忌,兒童、孕婦、老年人、特定疾病患者不建議服用的一定不能服用;服用藥品前要注意有效期,養成定期清理過期藥品的習慣;要做好家里小孩子的教育工作,同時將藥箱放置于小孩無法接觸到的地方,避免小孩誤食。
關于藥品儲存,羅芳說,我們日常涉及的藥品主要是常溫、陰涼和冷藏儲存三種情況,冷藏藥品一般放置于家用冰箱冷藏室就可,部分藥品還要注意避光遮光等,具體要依據不同藥品的說明書所標識的貯藏要求來做。
關于藥品存儲的數量和品種,她建議不宜太多:“比如應對發燒,應在藥店執業藥師的指導下,根據不同的適用人群,選擇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中的一種即可。”綿陽目前藥品儲備充足,建議市民不要過度囤藥,藥品屬于特殊商品,是有有效期的,過期藥品隨意丟棄也會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如何處理廢棄藥品?
藥品無小事。“對于醫藥企業、醫療機構來說,如果要銷毀過期或者破損污染的藥品,都需要通過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來處理。”羅芳說,過期藥品是納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
“科倫大藥房門口長期設置有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老百姓可以將家庭過期藥品放入回收箱。”她建議,也可咨詢藥店將藥品交予藥店統一按正規程序進行銷毀。
藥品的自然降解非常緩慢,如果需要丟棄,唐文誠建議一定要將過期失效藥品與生活垃圾分開,破壞掉藥品的包裝,丟進有害垃圾的專門垃圾箱。這樣可以避免有心人回收藥品從事不法勾當,也可以最大程度讓有害垃圾得到統一處理,避免對環境產生污染。
(綿報融媒記者 唐顯枚 黃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