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高新區虹苑路雙碑段有多輛“僵尸車”占道停放,致該路段交通擁堵,十分影響周圍居民正常出行。
這些“僵尸車”是咋回事呢?又該何去何從?對此,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虹苑路雙碑段:
一條路上多輛“僵尸車”
4月12日,記者來到高新區虹苑路雙碑段,一眼望去,看到不少于3輛外表破敗、車身布滿灰塵的車輛停放在道路上。
這些車有的沒有車牌,有的車胎癟了,有車窗玻璃碎了,甚至有些車的四個輪胎都不見了。透過斑駁的車窗,可以隱約看到車內座椅等設施都已被清空,處于長期無人使用的狀態。
“這個面包車停在我們店面前有兩三年了,一直沒人開走。”道路旁一家商鋪的老板指著一輛銀灰色的無牌面包車告訴記者,“僵尸車”霸占著停車位,還影響環境美觀。
住在道路周邊的居民也表示,之前曾向交警部門反映過“僵尸車”的情況,但得到的答復是無法處理。
交警部門:
“僵尸車”需要依法處理
為何交警部門無法對“僵尸車”進行處理?記者對此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文建斌。
“目前,對于路面上‘僵尸車’的執法依據主要還是違停。”文建斌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在道路上違規停放的車輛進行扣留,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可以對扣留車輛依法處理。但是對于停在停車場、小區內,或是停在農村公共空間的車輛,則無可奈何。
而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就會被強制報廢。
“如果是有牌照的‘僵尸車’,我們還可以查到其是否進行了機動車檢驗,但無牌的‘僵尸車’,確實無法處理。”文建斌表示,當車主到車管所辦理車管業務時,若發現車主名下有需報廢的車輛,工作人員都會提醒該車主盡快辦理。
若車主不按要求強制報廢車輛,會產生什么影響?
文建斌說,如果報廢車是在行駛過程中被公安交管部門查獲的,車輛將被強制收繳并報廢,車輛駕駛人將被吊銷駕駛證并罰款,且拖車費用由車主自己承擔。
車輛報廢:
手續簡單 拆解企業主動上門服務
當天,記者還采訪了一家位于經開區的回收拆解企業——綿陽卓龍金屬回收有限公司。
記者看到,這里有專門的報廢車輛堆放區,剪切、壓扁、堆放等拆解流程專業而有序。
“我們開通了‘一站式’辦理報廢車注銷業務,方便快捷,且主動上門拖車。”綿陽卓龍金屬回收有限公司負責人李順介紹,報廢車回收公司對機動車進行解體開具相關證明后,回收公司一站式辦理汽車報廢業務,車主不需要到車管所辦理。
新聞多一點:整治“僵尸車”,他們有經驗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針對“僵尸車”治理難題,一些地方出臺了更細致的政策文件。
今年1月13日,廣西柳州市通過機動車停車條例,對廢棄機動車的處置作出規定:對停放在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以外的公共場所(如廣場、道路空地、綠地等)的“僵尸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僵尸車”按照違停車輛拖移至指定的停放場所進行停放,再按規定處理。對于停放在居民小區內的“僵尸車”,由物業服務者、業主委員會等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可以報告有關部門到場依法處置。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貴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明確,占用廣場、公共停車場、住宅小區內的道路停放廢棄車輛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有關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通知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及時處理,未處理或者無法聯系的,及時報告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將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并告知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限期處理,逾期未處理或者無法聯系的,依法處理。
(綿報融媒記者 尹秦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