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分戶驗收不合格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我市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
綿陽新聞網訊 市住建委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對住宅質量各關鍵環節進行再次明確。
對于房屋質量監管,《通知》明確了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責任。在緊盯施工單位的同時,特別強調了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這次將質量的各方主體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和明晰,如果出了問題,各方都不能有任何借口推脫。”四川長虹置業綿陽分公司副總經理田甜對該文件印象深刻。
房屋竣工前的分戶驗收是保證質量的關鍵。《通知》強調,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逐戶、逐間、逐處檢查驗收,對不合格的點位詳細記錄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未組織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市民如有對房屋質量投訴訴求,該怎么辦?《通知》明確要求,建設單位要設立“質量問題投訴處理小組”,并安排專人負責,做到“接訴即辦”,依法依規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誰都不想自己買的新房出問題,一旦有質量問題,受理投訴的機構,是關鍵。”剛買房的市民劉女士對此項規定點贊。
質量監管,源頭是關鍵。《通知》明確了從預拌混凝土源頭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材料安全,“這點也為我們建設單位解除了后顧之憂,從源頭上守護了建筑質量。”田甜告訴記者。
通常來說,建筑質量如何由專業的檢測機構來評定。如何監管好這出具報告的關鍵一環,《通知》將檢測機構的資質、檢測能力、合同簽訂及執行、檢測行為等關鍵指標納入誠信體系,并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評價,向社會公布。“對綜合評價誠信度低的檢測機構,我們將實時重點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對于老百姓高度關注的商品房質量問題,《通知》提出,將加強工程質量與房屋預售聯動管理。明確商品住宅工程存在以下4種質量情形之一,不能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的,不予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已核發的,建設單位應暫停預售,各地應采取暫停網簽等措施。
一是發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質量事故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二是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實體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三是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實體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四是因質量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我們已組織所有工程管理人員學習這份文件,很接地氣,非常有指引性,對整個行業更加健康有序和長遠發展都是好事。”九州千城置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綿報融媒記者 蘭建春)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