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申鋮、王雨蕭)增值稅法草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首次審議。立法總體上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增值稅改革作為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制度性舉措,各項改革工作扎實推進。
財政部部長劉昆在作草案說明時介紹,隨著調整增值稅稅率水平、健全增值稅抵扣鏈條、建立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實施,減稅降費成果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改革實現了確保制造業稅負明顯降低、確保建筑業和交通運輸業等行業稅負有所降低、確保其他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目標,基本建立了現代增值稅制度。
“從近年實際情況看,增值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比較平穩。”劉昆說。
提請審議的增值稅法草案共6章36條,對增值稅納稅人和征稅范圍、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等作出規定。立法總體上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上升為法律,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對部分內容作了必要調整。
“增值稅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較為合理,比較符合我國當前經濟發展形勢及稅收征管形勢。立法總體上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促進稅收遵從。”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
目前,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2021年全國增值稅收入61982億元,占全國稅收收入的36%。按照國務院規定,增值稅屬于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五五分享”。
“作為我國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其納稅人覆蓋絕大部分市場主體,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李旭紅表示,制定增值稅法,是我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增強稅制確定性,強化稅收中性原則,穩定預期、提振信心。
編輯:譚鵬 校對:李志 審核: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