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涪城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積極完善制度機制,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近日,該院順利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件。
某公司與某單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某公司依照已經發生效力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向涪城法院申請執行。為了推進案件快速執結,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法院第一時間啟動執前和解程序。
在立案階段,執行局提前了解案件基本情況,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盡力促成雙方和解、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但因被執行人單位的上級審計部門認為工程審計有差距,未達成和解。
立案執行后,法院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并對其名下賬戶提起查控。鑒于案件被執行人的特殊性,案件承辦人主動向上級法院匯報,加強與該單位相關領導聯系溝通,從全面依法治國、優化營商環境等角度強調自覺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重要性,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共識,消除紛爭。經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明溝通,本案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某公司同意某單位以分期履行的方式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按照和解協議,某單位應在4月30日前將第一筆款項支付給某公司,在次年3月前履行完畢剩余款項。然而,在履行期間,該單位以內部審計核查為由,遲遲未兌付第一筆款項。
為此,承辦人再次聯系被執行人,就如何履行、遲延履行等問題與被執行人的相關領導進行溝通,最終某單位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執行,主動提供名下銀行賬戶。近日,法院將案涉全部案款90余萬元扣劃至法院專戶,并支付給某公司,這起案件順利執結。
“本案主體身份具有特殊性,這類案件能否執行到位備受社會關注,此類案件的執行效果,直接影響司法權威。”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于這類特殊主體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涪城法院在立案階段,啟動執前和解程序,提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主體帶頭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自覺性。立案后,還會主動向上級法院匯報,爭取上級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多次向被執行人透徹剖析法律后果,認真負責地做好各方協調工作,最終高效執結本案。(周蘭蘭綿報融媒記者 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