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胡喆、溫競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日發布的《新時代的中國北斗》白皮書說,中國統籌發展與安全、統籌當前和長遠、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全方位構建中國衛星導航法治體系,積極參與衛星導航全球治理,為北斗系統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內外環境。
加快推進衛星導航立法。研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星導航條例》,規范和加強衛星導航活動管理,健全衛星導航系統建設、運行服務、應用管理、國際合作、安全保障等配套制度,不斷完善衛星導航法律制度體系。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規范衛星導航市場秩序,持續凈化市場環境,保護市場主體權益,優化政府服務,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動力。
規范衛星導航活動。根據空間物體登記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報送北斗衛星信息。依法辦理相關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空間無線電執照和衛星地球站執照。依法保護北斗系統頻譜使用,嚴禁生產、銷售或使用衛星導航非法干擾設備,依法查處非法干擾行為。
參與衛星導航全球治理。踐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在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國際委員會(ICG)框架下處理衛星導航國際事務,參與衛星導航國際規則制定,推動衛星導航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編輯:郭成 校對:李志 審核: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