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9月30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提醒告誡書》(以下簡稱《告誡書》),告誡全市各相關市場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價格政策,依法明碼標價,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提醒告誡書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米面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重要應急物資以及其他與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的穩價保供工作,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爭發〔2022〕60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價格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嚴格依法明碼標價。各經營主體開展經營服務活動應當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不得利用疫情隨意提高藥品、醫療器械、糧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雞蛋、牛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銷售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實施不正當經營行為。要積極引導行業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自本提醒告誡之日起,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要按本提醒告誡書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經提醒告誡仍然拒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從重、從快處罰,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同時,綿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合理消費,不要跟風搶購、過度囤積,糧油、蔬菜等物資都是有保質期的,全市糧油、蔬菜等物資儲備充足,完全能夠滿足全市人民生活需要,請大家理性消費不搶購,按需購買生活物資及防疫物資。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進行投訴舉報。(綿報融媒記者 李橋臻)
編輯:譚鵬 校對:李志 審核: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