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遇到這些事兒該咋辦?
民法典來解答↓↓↓
鄰居自建圍墻影響出行
鄰居在家門口用磚建圍墻,堵住了我們回家的必經之路。車也進不去,人也很難走,溝通也無果。協商時,我父親還被鄰居推倒摔在地上,這該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樓上私自增設衛生間
樓上的業主為將房子用作公司,裝修時在我家主臥位置上方私自增設了一個衛生間。我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利?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人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
裝修人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前,應當告知鄰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老舊小區設施出問題
我所在的小區比較老舊,電梯間的墻皮有多處脫落,建筑外墻的瓷磚還曾經掉落砸壞停在樓下的車,公共區域里,有的窗戶也破損了,但遲遲沒換新,電梯也多次出現故障。向物業反映問題,他們卻再三推脫,我們業主該如何維權?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