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6月1日起,綿陽首部為“文明”立法的地方性法規《綿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連日來,在全市廣大干部職工及市民中引起了強烈反響,大家紛紛表示:“這個法立得好!”
《條例》實現“軟約束”到“硬約束”的跨越,更填補了我市在文明行為立法方面的空白,它將道德要求貫徹到法治建設中,運用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來促進文明行為的養成。
“過去,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高空拋物、隨意張貼小廣告等不文明行為屢禁不止,這些不文明行為對市容環境衛生、安全等產生了較大影響。”在市民劉珮云眼里,文明習慣的養成和文明素質的提高,除了個人素質,還需要對不文明行為進行有效規制。《條例》就是向不文明行為說“不”的法律武器。
“《條例》第二十條專門規定了應當遵守的社區文明行為規范,這為我們社區居民的行為樹立了文明標桿,也為我們對社區進行管理提供了方便。”迎賓社區黨委書記張忱表示,接下來,將把《條例》中的各項內容貫穿到社區的日常工作和開展的各類活動中,讓文明行為真正融入生活點滴。
《條例》用法治為文明保駕護航,讓文明有了更具體的規范、更明確的導向,真正讓文明之風吹遍綿陽的每個角落。
“《條例》涵蓋了方方面面,但內容不晦澀,哪些是倡導的,哪些是禁止的,都有一把衡量的標尺,這把‘標尺’量得好,讓我們老百姓一目了然。”通過“云端”了解到《條例》的市民郭佳表示,“我們對此拍手稱快,終于有法律可以管這些不文明行為了。《條例》也將成為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的法律保障。”
“正式施行的《條例》有效地推進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設,是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延續,對市民文明素質、文明行為的提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要讓文明立法深入人心,需要相關部門做好《條例》的普及工作,加強《條例》的宣傳和踐行。”涪城區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涪城區利用線上+線下的方式,全方位開展《條例》宣傳進社區、進校園、進單位。
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條例》中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將帶頭當好宣傳員、引導員和監督員,推動《條例》落地見效。”
《條例》共6章47條,內容包括總則、文明行為規范、不文明行為治理、保障與促進、法律責任及附則,講明白了“倡導什么”“禁止什么”,使市民在社會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一把衡量的“標尺”。(李偉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郭若雪)
編輯:李志